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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2020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来源:原创发布时间:2020-03-28 09:33:37
浏览量:1475

全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30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4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1.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职称考核认定。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2.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托管在我县人社部门人才流动中心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我县申报职称。

二、申报条件

考核认定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规定执行。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实行考核认定。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予考核认定。

三、申报渠道

全县中、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统一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 https://hr.jxhrss.gov.cn/zcxt),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均须使用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认定、发证、查询。向认定通过人员发放电子证书和电子认定表。

1.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须通过其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职称,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单位账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

2.在外省工作但人事档案在我县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保管其人事档案的人社部门人才流动中心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人才流动中心申报职称。

3.无工作单位的新型职业农民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职改办直接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职改办申报职称。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登录系统申报界面申报,按系统规定填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成立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线下进行,考核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逐级推荐。主管部门、和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县职改办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24日。

五、有关事项

1. 申报认定中级职称人员的学历资历终算时间为7月31。

2.县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职称政策,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系统申报职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南昌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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